为严防疫情输入风险,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年2月15日以来珲春市返(来)图人员必须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和单位登记报备。各社区(村)要立即启动对珲春市返(来)图人员的网格化排查,严格落实相关防控措施。
二、各酒店、宾馆、洗浴等住宿经营场所、各级医疗机构、商场、农贸市场、宾馆、银行、KTV、棋牌室、旅游景点等各类公共场所要主动排查上述地区返(来)图人员,并及时向所在社区(村)进行报告。
三、加强个人防护意识,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尽量避免到人群密集的公共场所。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应医院就诊,并主动告知14天活动轨迹及接触史,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四、请广大市民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以官方发布的疫情信息为准。如有编造、散布涉疫谣言,故意扰乱公共秩序,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一经查实,公安机关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各镇街及边合区报备
市防控办
疾控中心
月宫街道
向上街道
新华街道
石岘镇
凉水镇
长安镇
月晴镇
边合区
图们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年3月1日
原标题:《关于加强珲春市返(来)图人员排查管控的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