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4日,图们公安交警大队在辖区国道,将7日内17次预警已达报废标准上路行驶的吉HH小面包车查获。
8月20日,大队民警发现牌照为吉HH的小面包车达到了强制报废标准,但仍上路行驶,来往于延吉、图们、汪清三地,7日内平台预警17次,没有被查获。大队民警立即通过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进行综合研判,摸清了该车半夜或凌晨两三点钟驶入,中午11点半至12点半之间驶离的规律特点,并进行布控。8月23日半夜,该车再次驶入图们辖区。大队组织警力在国道设卡拦截。8月24日12时34分,在国道59公里处,将驶往延吉方向的吉HH小面包车截获,依法扣留了车辆及驾驶人柳某某的驾驶证。驾驶人柳某某是该车车主,经询问,其对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吉HH小面包车从延吉到图们凉水镇集市赶集卖小商品一事供认不讳。
8月24日,柳某某因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条第二款、第一百一十条第一款、《吉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八十八条第一款第十四项之规定,被行*罚款元,吊销驾驶证,车辆强制报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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