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年度贫困县退出公示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贫困退出机制的意见》和《吉林省年贫困县退出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按照国家和吉林省制定的贫困县退出程序和标准,经县级自评申请、市级初审、省级实地核查和第三方评估检查,并报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年第五次会议审定,年拟退出的和龙市、镇赉县、龙井市、长白县、图们市均符合贫困县退出程序和标准,拟退出贫困县序列,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4月18日至24日,联系-。
吉林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
年4月18日
中国吉林网吉刻APP记者丁隽
来源:中国吉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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