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对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进一步加大激励支持力度的通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激励措施实施办法》,农业农村部、财*部组织对31个省(区、市)和*生产建设兵团年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情况进行了综合评价,提出了激励候选县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实名)形式反馈农业农村部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司和财*部农业农村司。
公示时间:年3月13日至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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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年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效明显的激励候选县名单
农业农村部财*部
年3月13日
附件:
年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效明显的激励候选县名单
(按行*区划排序)
北京市门头沟区
河北省石家庄市正定县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五原县
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图们市
上海市青浦区
江苏省苏州市昆山市
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
安徽省合肥市巢湖市
福建省福州市永泰县
江西省赣州市全南县
山东省威海市荣成市
河南省新乡市长垣市
湖南省长沙市宁乡市
重庆市南岸区
四川省眉山市丹棱县
云南省玉溪市澄江市
陕西省西安市高陵区
甘肃省陇南市康县
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贵德县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西夏区
监制:李朝民编辑:李慧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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