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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1/4/1 17:31:00

关于做好年吉林省高职扩招

专项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招生委员会,梅河口市、公主岭市招生委员会,各县(市、区)招生委员会:

吉林省年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报名工作即将开始。为确保报名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年我省高职扩招专项考试实行网上报名,考生须在高考报名系统中填报本人基本信息,并选报高职扩招专项考试类型,已经参加年高考报名的考生,不再参加此次补报名。

1.报名时间:

(1)年5月25—30日(每天8:00时—16:00时)。面向对象包括高中毕业生、中职(含中专、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毕业生、退役*人和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等群体。

(2)年10月15—20日(每天8:00时—16:00时)。重点面向对象为退役*人。

2.现场确认:现场确认与报名同时进行(每天8:00时—16:00时)。

二、报名条件

符合吉林省年全国统一考试报名资格且申请参加高职扩招专项考试的普通高中毕业生、中职(含中专、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毕业生、退役*人和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等群体均可报名。

三、报名办法

考生应按照当地考试院(招生办)的统一安排,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当地考试院(招生办)领取报名序号和密码。具体的报名办法按照《关于做好年吉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吉招委字〔〕9号)相关要求执行(详见附件)。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须按规定时间到报名所在地考试院(招生办)指定地点进行本人现场确认,进行身份证信息采集。

按照省教育厅相关规定,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与考试费。但考生须按照吉省价收字〔〕10号文件规定的标准,自行缴纳体检及医疗检查所需费用。

四、考生体检及医疗检查

根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3号)及相关规定和我省高考入场安全检查相关要求,报考年普通高校招生的所有考生均须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如实陈述本人既往病史。体检时间由各地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但结束时间不得晚于年11月5日。各地应于年11月15日前将体检结果录入系统。具体的体检工作按照《关于做好年吉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吉招委字〔〕9号)相关要求进行。

五、报名资格审查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年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6号)和省教育厅等六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做好高职扩招专项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各级教育行*部门、各地考试院(招生办)要在当地*委和*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与退役*人事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农业农村、公安等部门的沟通协调,联合开展补报名的宣传动员和各类群体考生的资格审核工作。

教育部门负责普通高中、中职应届毕业生的宣传动员,教育部门、各地考试院(招生办)会同公安部门负责审核考生的户籍、学籍信息;退役*人事务部门负责退役*人的宣传动员,审核退役*人身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农业农村部门分别负责下岗失业人员和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等群体的宣传动员及身份界定工作。

各地考试院(招生办)要高度重视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将考生报名资格审查责任明确到岗、落实到人。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进行现场确认,未按规定要求执行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各地考试院(招生办)应提前启动高考报名资格审查相关准备工作,确保考生按时报考。

六、考试安排

(一)文化素质考试,考试方式为笔试,考试时间为年11月9—10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公布时间为准)。高职扩招专项考试笔试,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实施,考试安排在考生所在地区标准化考点内进行。考试的组织实施、监考人员的选聘培训、试题、答题卡的安全保密严格按照普通高考标准进行。

(二)职业技能测试。具体测试时间为年11月23—24日,由招生院校自主实施,具体的测试方式及内容由招生院校自定。各招生院校须在省教育考试院要求的时间内完成职业技能测试。为确保考试公平、公正,职业技能测试必须全程录像并保存三年备查。

七、工作要求

各地要加强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报名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按照全省统一安排部署,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加强考务工作人员和考生的培训。要本着为考生服务的宗旨,加大宣传力度,认真做好考生报名指导工作。要制定本地网上报名方案和应急预案,确保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报名工作顺利进行,如遇特殊情况及时上报。

除各地考试院(招生办)以外,任何部门及个人不准以任何形式组织考生报名。

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报名及现场确认工作,由各县(市、区)招生办统一组织,不得交由考生所在中学或其他单位代为办理。各县(市、区)招生办在现场确认时必须认真使用《居民身份证》阅读器逐人校验身份证号、姓名、性别、民族、照片等内容,并确认与网上报名填写的内容一致,如有误,必须要求考生依据身份证信息更改报名信息。

附件:关于做好年吉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吉林省招生委员会

年5月20日

附件

吉林省招生委员会文件

吉招委字〔〕9号

关于做好年吉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

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招生委员会,梅河口市、公主岭市招生委员会,各县(市、区)招生委员会:

吉林省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工作即将开始。为确保报名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年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含高职分类考试)实行网上报名。

1.考生网上报名:年10月20日—25日(每天8:00时—16:00时)。

2.现场确认:年10月31日前完成(每天8:00时—16:00时)。

3.普通高考补报名时间:年2月23日-24日。

普通高考补报名仅限吉林省常住户口考生,以及不符合外省报考条件且原籍为吉林省户籍的考生,其他考生一律不准办理补报名手续。

二、报名条件

(一)吉林省常住户口考生普通高考报名条件:

4.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5.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6.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二)外省籍考生在符合上述条件的同时,还须符合以下要求之一:

7.非随父母来我省就读的考生,户籍迁入我省时间必须是三年以上(年12月31日前迁入)。考生本人须从户籍转入时间开始在我省户籍所在地学校连续就读,在我省普通高中阶段有完整学习经历并参加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简称“单人迁入”)

8.随父母来我省就读的考生,其父或母须在我省有合法职业(包括:被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录(聘)用;兴办第二、三产业及社会组织具有法人代表资格;被各类企业聘用。下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三年以上(年9月30日前开始缴纳,不含补交。从年秋季入学起,须同时参加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考生本人学籍、考籍须从高一上学期(年9月30日前)转入我省并从转入时间开始在我省学籍、考籍所在地学校连续就读,在我省普通高中阶段有完整学习经历并参加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简称“随迁子女”)

9.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不足三年的,其全家户籍迁入我省时间必须一年以上(年12月31日前迁入),且其父或母须在我省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年9月30日前开始缴纳,不含补交。年秋季入学后来我省就读的,须同时参加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不含补交)。考生本人学籍、考籍须随户籍同时转入我省,并从转入时间开始在我省户籍所在地学校连续就读。(简称“全家迁入”)

10.考生本人一直在吉林省连续就读小学、初中、高中的外省籍考生,不受户籍限制。(简称“小初高连读”)

11.户籍、学籍、考籍转入我省并在我省连续就读不足一年的,考生父母须符合国家和我省*转安置、工作调动(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人事管理部门办理的调动)等有关规定。(简称“*转及工作调动”)

12.考生家长(父或母)是经我省县级以上人民*府批准招商引资来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考生本人学籍、考籍须同时转入我省学校并连续就读一年以上(年12月31日前转入)。(简称“招商引资”)

13.原籍在吉林省、户口迁移到外省(自治区、直辖市)但不符合流入地报名条件的考生,可在我省报名参加普通高考。(简称“返回原籍”)

14.符合上述条件的中等职业教育(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考生,可在我省报名参加普通高考。

(三)下列人员不得参加普通高考报名:

15.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的在校生;或已被高等学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16.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17.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校招生考试)的应届考生;

18.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19.因触犯刑法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20.户籍迁入我省的外省籍考生,其学籍(考籍)所在学校、实际就读学校、户籍迁入地不一致的;

21.户籍未迁入我省的外省籍考生,其学籍(考籍)所在学校与实际就读学校不一致的;

22.外省籍考生在我省没有就读经历的。

(四)经审查不符合我省普通高考报名条件的外省籍考生,一律回流出地参加普通高考报名。

(五)高职分类考试报名

23.参加高职分类考试(高职对口升学、高职单招)的考生,应在高考报名时选报相关考试类型。普通高中毕业生可以选报高职单招;中等职业教育(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考生,可以选报高职对口升学或高职单招,不可兼报。

三、报名办法

(一)领取报名序号和密码

24.考生应按照当地考试院(招生办)的统一安排,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当地考试院(招生办)或所在中学领取报名序号和密码。

25.应届考生在其学籍所在县(市、区)招生办指定地点办理报名手续。

26.往届考生在其户籍所在县(市、区)招生办指定地点办理报名手续。

27.外省籍考生须经所在县(市、区)招生办初审合格后领取报名序号和密码,办理报名手续。

(二)交验相关证明材料

28.报名时,所有考生须交验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学籍或学历证明材料。其中,应届考生的学籍证明依据县(市、区)教育行*部门提供的学籍信息核查认定考生身份;往届考生的学历证明材料包括普通高中毕业证书、学业证书,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普通中专、成人中专毕业证书、同等学力证明等。

29.往届考生报名时还应出具《往届考生报名介绍信及思想*治考核评语》,并填写《往届考生学历资格审查表》。

30.“随迁子女”考生报名时,还须交验家长(父或母)社保缴费证明材料、合法职业证明材料、稳定住所证明材料。

31.“全家迁入”考生报名时,还须交验父或母社保缴费证明材料。

32.在我省小初高连读的考生,还须交验小学、初中、高中各阶段学历证明、学籍(考籍)证明材料。

33.现役*人须交验*人身份证明并提供所在部队允许其参加普通高考的证明材料。

34.尚未安排工作的退伍、转业*人,须交验相关证明材料。

35.“*转及工作调动”考生,需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其父或母*转安置、工作调动证明材料。

36.“招商引资”考生,需提供县级以上人民*府批准其父或母招商引资项目的证明文件及*府公示网址、法定代表人证书和企业营业执照。

37.“返回原籍”考生,学籍在报名前迁回我省的,按应届生报名办法处理;学籍不能按时迁回我省的,需提供学籍所在地教育行*部门提供的学籍及就读证明材料,县(市、区)招生办初审合格后逐级上报至省教育考试院,经审定后可按应届生报名办法处理;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符合同等学力报考条件的,按往届生报名办法处理。均不符合的,不予在我省报考。

38.报考内地普通高校联合招收港澳台学生考试的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须到教育部联合招收港澳台学生办公室办理相关报名手续,参加教育部单独组织的联合招生考试,不在吉林省参加普通高考报名。

39.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参加我省普通高考的,凭居住所在地身份证明(交副本)进行网上预报名和现场确认,由考生居留地县(市、区)招生办负责审核确认并逐级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40.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参加我省普通高考的,须提供如下证明材料:台湾地区考生须持有《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地区考生持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两者不得缺一)或持香港、澳门非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两者不得缺一);华侨考生须持有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取得在外国长期或永久居留权的公证书或认证书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

41.在我省定居的外国侨民,须交验省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外侨居留证》。

42.符合普通高考照顾*策的考生,须携带相关证明、证书等原始材料及复印件,办理审核验证及登记手续。

(三)网上填报报名信息

43.符合我省年省普通高考报名条件的考生,通过高考网上报名系统(
  不符合吉林省高考报名条件,按照教育部及吉林省高考报名相关规定,“经审查不符合吉林省普通高考报名条件的外省籍考生,回流出地参加普通高考报名。”

请予接洽。


  
  
  

考试招生机构:(公章)


  月
  日

(吉林省教育考试院授权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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