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切实保障中小学生在课余时间参加校外培训的人身安全及合法权益,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国办发〔〕80号)《教育部办公厅等四部门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教基厅﹝﹞3号)和相关文件精神,截至年6月15日,我州共有家具备办学资质的校外培训机构,现面向社会予以公布。我局将对校外培训机构“白名单”实施动态管理,不定期进行更新并向社会公布,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进行监督。
希望广大学生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理性看待参加校外培训的作用,切实减轻孩子的课业负担。如确有需要,选择证照齐全、管理规范的培训机构,签订培训协议,约定双方权利和义务;不把孩子送到存在安全隐患的非法培训机构,不参加影响孩子健康成长的培训活动。
监督举报渠道:
延边州教育局,举报-
延吉市教育局,举报-
敦化市教育局,举报-
珲春市教育局,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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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龙市教育局,举报-
龙井市教育局,举报-
图们市教育局,举报-
延边州教育局
年6月15日
文档附件:年延边州校外培训机构白名单.xlsx
转自《延边晨报》
原标题:最新!延边州校外培训机构白名单公布,涉及延吉市的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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