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吉林日报
“利剑”斩乱象治理再提升
——我省交通运输领域违法行为专项整治攻坚战纪实
执法人员指导轻度违法超限车辆驾驶员填写信用承诺书。
集中执法力量,打击道路客运非法经营和旅游包车营运违法行为。
长春市在机场、火车站等交通枢纽,采取全区域覆盖、全时段覆盖等方式查处非法营运车辆;辽源市与公安部门联勤联动,坚持全天候循环执法,以高频率、高强度的攻坚态势,重拳整治超限超载;吉林地区三方聚力,联合开展水路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巡查;四平市对非法超长改装车出重拳,并监督车主现场切割恢复原状;通化市加强对参建单位施工人员的普法宣传,增强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磐石市在节假日、周末、晚间时段开展“错时”执法行动;德惠市对辖区临江砂厂主动服务、上门普法、规范采砂行为……
年5月20日,按照省交通运输厅的部署,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以下简称“省交通执法局”)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惩治交通运输领域违法行为“利剑”专项行动。行动开展以来,全省各级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聚焦道路运输、水路交通、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整治货车超限超载四大领域突出问题,加大执法力度、创新执法理念、规范执法行为、强化队伍素质,取得了阶段性成果,进一步实现了有力打击违法行为、强化规范市场秩序、锻炼队伍能力和展示队伍形象的预期目标,为深入实施“治理能力提升工程”奠定了坚实基础。
因地制宜闻令而动
执法力度之大前所未有
道路运输非法经营整治成效显著。各级交通运输执法部门畅通举报渠道,深入摸排线索,依托大数据筛查、“互联网+执法监管系统”等信息化执法手段,联合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采取早检与晚检相结合、日常检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定点检查与流动巡查相结合、部门执法与联合行动相结合的方式,在火车站、机场、公路客运站、医院、农贸市场、城乡接合部等重点区域,突出整治“黑车”等违法违规行为。吉林市交通执法支队及所辖市县在疫情解封后,迅速进入工作状态,在重点线路建立“打黑车”工作专班,累计查处“黑车”43台、不合规网约车20台。白山市交通执法支队与公安部门联合打击非法营运及异地运营等违规行为,全方位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截至目前,各级交通执法部门依托检查站、高速公路收费站、服务区,开展“两客一危”联合执法次,检查“两客一危”企业家、车辆2.88万台、从业人员2.55万人,立案件,结案件,打击道路运输违法行为取得了显著成效。
治理违法超限运输持续发力。各级交通执法部门坚持源头治理与路面管控相结合、集中治理与常态治理相结合、治超站点检测与道路流动巡查相结合,深入采沙场、物流集散地等货运源头单位,采取24小时联合驻站、24小时循环执勤方式,对违法超限超载行为露头就打。松原、吉林市交通执法支队与交警联合制定执法计划,组织夜查和流动检测,查处“百吨王”;蛟河市交通执法大队约谈本地石材加工企业,强化治超源头管控;桦甸、磐石市交通执法大队等地坚持“打早”“抓小”,有效遏制超限运输上升势头。省交通执法局通化分局与高速公路运营企业建立违法超限数据共享机制;白城分局开展治超“晨昏行动”;松原分局紧盯节假日和夜间时段等薄弱环节,实施不间断治超。截至目前,全省共检测货运车辆.58万台,查处违法超限运输车辆台,处理非法改装及“百吨王”台,卸载货物25.46万吨。省交通执法局各分局建立了高速公路大件运输车辆动态监管机制,对重点车辆进行线上跟踪、线下检查,基本实现本省起运的三类大件运输许可车辆核查全覆盖。
水上联合执法实现突破。各级交通执法部门加快履行水上执法职能,推进水路运输、地方海事、港口行政等执法工作,累计开展执法检查次,下发整改通知书份。省交通执法局组成专项督查组,深入省内重点航道和旅游景区,对船舶、航标设施、临跨河建筑物等航标设施开展督查检查,发现安全隐患,督促问题整改,确保水上交通运输安全。吉林、松原、德惠等交通执法支(大)队与省交通执法局相关分局联合行动,加大松花湖旅游航道巡查和松花江水上执法工作力度。前郭县交通执法大队充实水上执法力量,购置执法快艇2艘,整治违法船舶余艘次;舒兰市、九台区交通执法大队联合当地农业执法部门,在松花江水域举办了“渔业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农安县、镇赉县交通执法大队加强辖区渡口安全和船舶非法营运、冒险航行、酒后驾船、超员超载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执法检查。延吉分局与省航道局图们、防川分局对图们江界河、鸭绿江开展联合执法,切实保护界河航道资源不受侵害。
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不断强化。在省级层面,全力抓好4个省管高速公路项目的监督管理和执法,成立专项检查组,聚焦质量监督、安全、监理、试验检测等方面,开展实地监督检查17次,发现质量安全问题项,提出质量安全管理建议条,形成检查记录95份,下发《反馈意见通知单》17份。省交通执法局白城分局首次对辖区涉路施工企业违规高处作业进行了行政处罚;德惠分局对未经许可擅自挖掘高速公路设施进行了行政处罚。
长春市交通执法支队强化经济圈环线一期、长双公路等5个在建项目督导检查,对存在的问题隐患现场反馈,并监督整改到位;延边州组织在建项目管理人员、试验检测人员和监理人员集中培训人次;梅河口交通执法大队向社会发布交通运输工程质量建设领域线索征集公告,公开举报电话,广泛征集违法线索。
上下贯通左右联通
联合执法频次之密前所未有
在“利剑”专项行动中,全省三级交通执法机构充分对接,指挥调度、应急处置和协调配合日益顺畅,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深度参与,案件移交机制持续完善,执法资源持续整合,执法合力充分释放,全省共组织跨部门、跨地区联合执法行动次,联合执法常态化模式基本形成。
7月、8月,省交通执法局先后2次组织长春交通执法支队、伊通交通执法大队与长春、伊通、四平、梅河口交通执法分局,协调辖区高速公路公安局开展运政执法集中行动,出动执法人员人、执法车辆49台,查处违法车辆22台,对2台首违轻微违法车辆进行了批评教育。9月、10月,省交通执法局联合公安部门先后在全省公路范围内组织开展2次24小时治超突击整治行动,整治行动力度空前,成效明显。长春、松原交通执法支队密切协作,共同组织辖区县(市)大队开展联合行动,有力打击了跨区非法营运;辽源交通执法支队、梅河口交通执法大队协调公安交警、市场监管等部门,针对出租汽车、网约车、客货运输、机动车维修开展联合执法,有效减少检查频次,实现“一次执法”覆盖所有违法违规行为。
省交通执法局成立11个督查组,采取明察与暗访相结合,通过座谈交流、听取汇报、实地检查、查阅资料等方式,对全省45个执法单位、45个外业区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利剑”行动专项督查,推进专项行动走深走实、取得实效。
大数据筛查执法系统升级
信息化手段应用之广前所未有
大数据筛查发挥“制导”作用。各级交通执法部门依托道路运输管理政务服务卫星定位系统、公安信息系统、高速公路收费系统、货运车辆公共监管与服务平台,运用大数据筛查高频次车辆信息,对疑似车辆行驶路径轨迹实时动态追踪,交通运输执法向“无事不扰、无处不在”转变步伐加快。专项行动中,通过信息化手段,共排查高度疑似违法车辆6台,立案件、结案件。长春市交通执法支队与公安机关无缝合作,开展“铁腕”治超行动加持科技手段,设置渠化标线、引导标志,应用电子抓拍系统,有效遏制了超限超载车辆聚集冲关、绕行等违法行为。
执法监管系统发挥事后“追溯”优势。通过深度开发和迭代升级,“互联网+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管系统”已涵盖全部执法功能,实现了统一执法平台、统一执法文书、统一执法标准、统一执法流程,执法行为全程留痕、一目了然。同时,还与省政数局支撑平台、厅行政审批系统、省道路运政管理信息系统实现业务联动、数据共享,推广了电子签章、电子支付等功能。
执法信息化系统全面应用。各级交通执法部门紧紧围绕工作实际,通过经验交流、系统培训、督查检查等方式,积极推广系统应用。充分发挥“系统使用交流”群作用,系统研发技术人员和业务部门相关人员24小时在线解决各地各单位系统使用问题。省交通执法局印发系统使用情况通报6期,目前,全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系统登录率达到%,基本实现了“全员学习、全员使用、全案应用”目标。
比武练兵培树形象
队伍能力素质提升之效前所未有
综合执法制度建设不断完善。修订《吉林省道路运输安全协同监管办法》,印发《吉林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风纪纠察规定》,为文明规范执法设置了“警戒线”,省市县执法机构配备风纪纠察员人。调整完善了行政检查工作规范、重大案件管理办法、联合执法工作管理办法、治理违法超限运输工作规范等规章制度,拟于近期印发实施。
扎实推进法治教育培训工作。省交通执法局举办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讲堂6期,各地举办“执法大讲堂”“业务小讲堂”期,推动领导干部、名师专家和业务骨干上讲台,弥补一线执法人员知识盲区。邀请法律专家、业务骨干线上线下培训4次,参与培训考核6余人次。组织全省执法人员线下业务考试6期、余人次。
锻造堪当重任的交通执法铁军。省交通执法局组织开展“大练兵、大比武”竞赛活动,深入各地、各单位开展现场考核,着力培育招之能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的优良交通执法队伍作风。长春交通执法支队统一组织各县(市、区)余名执法人员进行集中整训,并聘请军警教官现场教授队列、交通手势操,反复演练执法流程,全员参与、人人过关,成效显著;白山交通执法支队、梅河口交通执法大队将演练与实战相结合,用现场实操检验演练成果;辽源交通执法支队,省交通执法局四平、德惠分局精雕细琢执法程序、执法用语,将高标准、严要求贯穿始终。
截至目前,全省各级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部门共收集各类交通运输违法行为线索1.32万条,出动执法人员16.84万人次、执法车辆5.57万台次、执法船只艘次;立案起,结案起,下达整改通知书份;开展普法服务活动次,张贴标语条,发放宣传单3.57万份。
下一步,全省各级交通执法部门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聚焦国、省重大战略实施,保持对交通运输违法行为的持续整治态势,推动交通运输领域违法行为专项整治攻坚战取得全面胜利,持续营造安全稳定健康有序的交通运输环境。